想探讨国法和村规的矛盾,但认认真真看完。
不禁感叹:这探讨了个寂寞啊!
杠爷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的最终奋斗目标,没有自我,只有村庄和党国。他惩恶扬善,带村民一起富裕是值得肯定的。同样,他的拆信件,关禁闭,游村是不能提倡也不被允许的。
但村民们那些假到不能再假的,完全没一个农村的个体形象,我是被恶心到了。至于官话的满口思想,国法,我都不敢说不好的了。
最后,不能因为它是一部早年的电影,就对它迁就。因为同时期,国外也是拍了不少小制作的精品。
一味地添某个组织或团体,让艺术不能独立地自由运行。多年后,你只能说这样的垃圾票房还那么好。肯定是当初傻子太多吧!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第五条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如果把一个村庄看作是一个国家,村规就是国法。 ——山杠爷如是答 灰色的云层,古老的水车,连绵的群山,青色的石板小路,被山歌环绕的小天地——这便是光荣和犯罪,喜剧和悲剧并存的堆堆坪。 堆堆坪处在山区,这里不似个村庄,更像两千多人的大家庭。山杠爷拿着如同棍棒的烟杆,像极了一个家长,以一打二骂的教育方式管教着那些不成器的“孩子们”。然而,一辆公安车,载着一封突如其来的匿名信,闯进了堆堆坪,打破了堆堆坪原有的“宁静”。影片以一种简单朴实的画面记录着一件件小事,平淡无奇中爆发着各式各样的人性纠葛,电影海报中山杠爷那两行热泪,有些许的无奈,些许的不解,些许的矛盾,引人深思、让人心痛…… 电影情节很简单:模范村堆堆坪的最高领导人山杠爷,全心全意为村民办实事,深受村民爱戴,为催在外打工的明喜回乡种责任田,山杠爷命令私拆他给妻子的信件;拒交公粮者被山杠爷派民兵捆绑关押;为惩治歪风邪气,山杠爷将虐待婆婆的强英游街示众,倔强的强英悬梁自尽;只懂村规,不懂国法的山杠爷最终因为孙子的匿名信被送上了审判台…… 看完这部电影,身为一名看过电影必刷豆瓣的我,发现豆瓣的影评里,为山杠爷鸣不公者居多,呼吁乡村尽快普法者鲜有;认为法律、人情水火不相容者居多,发现法外有情者鲜有。而在我看来,法律与人情,并非“不共戴天”,中国的农村,也是时候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了。 法不容情吗?不,法外有情! 法不容情吗?乍一看这部影片,好像是的——山杠爷作为村子的支书,符合国家号召为村子修水库;公粮可以顺利上交,这是其他村子所没有的效率和效果;还为学校的硬件和软件设备操心……从山杠爷为村民的幸福着想、为村子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来看,那些所谓的犯法行为似乎显得微不足道。 没错,刚刚看完影片的我也是这样的替山杠爷抱不平,满心期待着结局是山杠爷没有被带走,村里人欢呼雀跃,唯一不同的是,警局的到来让山杠爷有了法律意识,在治理村子方面更加合理;谁知,电影伴随着村民们撕心裂肺的一句“山杠爷”戛然而止。 但是,细思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多么理想化——即便山杠爷没有被带走,那他经过这一场事件后就真的能合法治理村子吗?他也许不会再用游村惩罚村民,也许不会再用拘禁管教村民,也许不会再以撤销党籍威胁村民,也许不会再扇人耳光、私拆他人信件,可是当新的突发事件发生时,不知法的山杠爷会不会“理所应当”的采取其他违法的处理方式? 况且,退一万步讲,堆堆坪看起来确实情况特殊,需要山杠爷这样的管教方式,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整个村子的最高学历也就只是山杠爷的初中水平。可以看到,自杀的强英大骂婆婆的做法令人恼火,但不得不承认,她是有法律意识的,她不服管教的原因,除了自身知错不改的缺点外,其实也与她知道山杠爷这样管教违法有关,这一点从她与山杠爷的争吵时,时不时的说出“法治社会你没有权利这样做”就可以看出。那么,想象一下,随着娃娃们逐渐成长,他们通过学习、接受教育,法制观念渐渐增强,如果这时还是山杠爷在以他所认为的方式治理村子,想必长大了的娃娃们,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的娃娃们,会与山杠爷起更大的争执,到时候,就不是山杠爷与一个不受道德、不孝敬公婆的强英的矛盾,而是山杠爷与一群有法律意识的青年知识分子的矛盾,如果这当中有像强英那样烈的,想必最终的结果,要么是堆堆坪更加的不太平;要么真正有能力的人离开村子,堆堆坪一直太平却毫无进步的发展下去……倘若后者真的发生,那中国农村何时能够进步? 可见,可能带走山杠爷很不近人情,但从长远来看,留下山杠爷继续治理村子未必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所以你可能会说法不容情,会怪罪法律无情。但,你是否注意到苏秦在调查时的百感交集与无奈,你是否听到她那一句“会从轻处罚”的承诺,你是否看到她在带走山杠爷的时候的无能为力……或许,从轻处罚是对人情与法律一个最好的折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强英不孝敬公婆是不对,但她也享有公民权,有名誉权,既然她的死与游村有关,那么山杠爷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这样一位两袖清风、为村民着想的村支书,说功大于过无可指摘,况且,他的过不是他造成的,他的出发点是好的,所以从轻处罚又是无情的法律对一个好人、一个好官、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肯定——如此看来,谁说“法不容情”呢?这是“法外有情”! 莫让悲剧再发生,建设新农村行动起来! 堆堆坪其实是中国传统乡村的一个投影。2000多年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让直接以农业谋生的人“黏”在土地上,造就了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并进而扩大为一个个村落。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在村落中,这一特点体现的淋漓尽致。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人们,以一般的道德观念为准绳,如果有人违反了社会道德,则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他人的唾弃——而这,也正是山杠爷能镇得住、治得了堆堆坪的保障。 但是,我们无法忽视的是,越是传统的东西,越是具有保守性。而现代社会彰显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如此看来,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与之格格不入的,似乎应当被我们摒弃的。但真的是这样吗? 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逐步走上了法治的道路,以法治的模式构建我们的社会。而法治是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的, 但在社会生产力还相对落后的状况下,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 个人权利如何连接家庭、村庄和社会?如何从个人权利的立场出发, 面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诸多复杂事务?如何回应这个时代的治理困境、秩序困境和伦理困境呢?因为这些问题在建设新农村时没有及时解决,所以才让我们产生了法不容情、传统社会与法治社会相冲突的误解;换句话说,如果这些问题得以解决,那么我们的农村便是淳朴而又安定的,法治而又礼治的。因此,请坚信——法律的基础是人民,法律是为保障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 所以,如果不想让山杠爷的悲剧再发生,如果不像看到山杠爷那两行清泪间流淌着的不舍,请少一些对法律无情的批判,因为“山杠爷”们的牺牲绝不必是进入法制社会的必然历史,因为只要我们多一些耐心、多一些时间,更重要的是,多一些行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去支教、去普法、去努力学习增长本领,为农村转型贡献自己的力量,便能避免这样的悲剧!
导师上课讲中国共产党领导方法时提到的电影。很好的一部电影,反映了许多现实问题,从不同角度解读会得出不同的认识。如老生常谈的法理与人情的关系问题、领导方法的问题、基层农村社会的管控与治理问题、开明专制与民主的问题等等。不可否认,山杠爷是一位有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执行党的政策不折不扣,清正廉洁,爱憎分明,有魄力有手腕的强势领导,似乎可以算得上现在大力提倡的“李云龙”型干部,放在当下绝对属于干部队伍中稀缺品。但为何这样的好干部,最后仍然免不了牢狱之灾,难道仅仅是因为山杠爷是个文盲,缺钱法律常识吗?或许并不是,从山杠爷和孙子以及县检查人员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山杠爷有自己对村庄管理的非常稳定的理解,他深信法律那一套并不一定适用于堆堆坪,即使他有法律常识,也许他依旧会采用自己的手段。这就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当人们的身子步入现代,而思想却依旧停留在传统,甚至传统因素根深蒂固,基层农村该如何更好地治理?
未完待续~
机缘巧合,在法律电影选修课上,走进了堆堆坪,走进了山杠爷的“理想国”,在这小小的山头上他站在道德制高点,按照“上面”的指示守护者堆堆坪的安宁,捍卫着堆堆坪的基本道德准则。
电影一开始提及山杠爷与刚从学堂回来的孙子讨论村规与国法的区别,最终又以孙子主动承认是自己为了弄明白村规与国法哪个更重要而向警察举报了山杠爷作结。这一伏笔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回头一想,一个孩童的好奇心就将原本平静的堆堆坪从山杠爷的“指挥”下释放了,或者说从此在堆堆坪上山杠爷的人治时代一去不复返,
究其本质,还是应该说法治解放了人治,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正在推进。
山杠爷犯法而不知到认罪伏法这一过程生动地展示了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特殊的法律普及途径,也说明了当下农村普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反观当下,我们的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而法制时代却时不时在倒退,我们在追求所谓“公正”人治的路上破坏了法律底线,阻碍了法治社会建设。我们需时刻警惕山杠爷的“国法就是村规,村规就是国法”思想,时刻谨记“法治高于人治”这一根本指导思想。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多给热心的山杠爷们一点善意,也多给人治到法治的转化一点时间。普法之路漫漫,愿你我携手,砥砺前行。
国家真的像是一个利维坦,庞然大物,所以,我只能祈求一个圣人的出现。山杠爷式的人物,我是无比认同的,正是有这种人,村庄才能凝结成一个实体,否则,只是物理意义上的集聚,有什么意思?当国家粗暴的一刀切,将“法制”植入这片大地,多少的水土不服者就这样像车辙下的蚂蚁?微博上,有人说,我想去你我都想去的未来的那一天,我实在想看我们将被历史怎样定义,被未来如何审判。闫云翔对国家的强制力的接手与撤退的批判,值得深思。
切入角度很不错,冷静客观的展示那个极具代表性的农村社会环境,用多个视点去刻画山杠爷的形象,提出传统与现代、老理与法律、人治与法制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这都是在那个时代,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当时的眼光来看,进步是必需的,山杠爷的命运也是注定的,只是可惜,那也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山杠爷处理的问题,现在法律也并没有真正能够完美解决,在当今这个时代,也很有反思意义。电影冷静旁观,质朴流畅,却几度让人泪目,现在的中国电影已经没有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百花奖最佳影片##金鸡奖最佳影片##华表奖最佳影片#法治大于人治,此片解释这个命题,其教育意义相当的靠谱啊。
我从一开始就猜出了信是谁写的。倒叙插叙的手法也太小儿科。主题先行的电影让代表法律的公检法人员形象无比苍白。排除了原著小说的话,电影自身的成就能够有多少?在我看来,难题并非是山杠爷的做法是错的,而是从具体情况看来,山杠爷的做法是有理的。而这个背后的实际问题是,全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多少年才能实现?
本片海报好像小林正树武士反叛经典中的一部,而它的开场设计却又好像是更有名的另一部:某人走路镜头,没给正脸,始终背影,手里攥着东西,来在某宅门前站定,将有震惊当地的大事发生!……李仁堂因此片拿下影帝,他自己也表示山杠爷乃其从影最爱。可个人赶脚,他演得的确挺好,情感饱满激荡,魅力全程主宰,可这个挺好的角色形象更像是建立在尽责且懂法的轨道上!换言之,李仁堂演的更像新时代的焦裕禄,而非氏族独统的山杠爷。虽然我们也能感受到导演试图将影片立场从这一核心角色的性格矛盾对立上向同情认可他的方向尽量挪动几步,甚至还让女检察官动容落泪。可到底他是个法盲闹出了人命啊!此设定的阴影面积实在过于巨大,以至你很难完全接受李仁堂偏主旋律式的诠释方法。当然也不必缩退到秋菊打官司的雷洛生。或许二者之间的某个地方更为合适一些?
传说中的“乡贤”和“宗族”自治;历史中“乡贤”的尴尬在于,他既是村中“长老”,同时又是国家(王朝)机器的一部分;一面代表“民意”,一面代表“上意”;一面为乡里谋福利、端正风俗,一面为国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于是真正的问题在于,当上意与民意冲突时,他是对抗国家还是违背民意?他是党员
3.5 最后山杠爷的孙子爆出来是他写的举报信,虽然着实“意外”“戏剧”了一番,但对于电影探讨的核心问题并无帮助,反而是过分成了对这个剧本不小的伤害。94年的片子,难得有对共产党村书记的“好人暴政”的批驳,非常稀少罕见的法治价值的宣传,最后结束前的几个空镜也是令人小意外了一把。
即使社会不断进步,也一直会有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片面。李仁堂饰演的山杠爷是华语电影里最被忽略的角色,没有焦裕禄、孔繁森的伟光正,也没有姜文的《芙蓉镇》和张艺谋的《老井》的名声在外,有的是他一心为民的义正辞严,虽然也会在某些人的眼里被视为自以为是。
想起了李鸿章,时代的悲剧。
这是一部典型的现实主义佳作,却依旧被不识国货的豆瓣网友给低估了。与《秋菊打官司》类似,影片通过客观、写实的手法,表现出农村复杂的政治斗争,阐述了情理与法律之间的矛盾。通过冰糖葫芦式的叙事手法,由一封匿名信将各个事件串联起来,再以闪回、追溯的方式表现出人治社会虽通情理,却冲动、野蛮,法治社会虽科学理性,却不通情理。以及结尾接露是孙子无意中举报爷爷这个秘密,对于现在看惯了悬疑片的观众来说似乎并不难猜,但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极具艺术性的转折了。可以说《被告山杠爷》这部电影是结合了艺术性与思想性的杰作,片中表达的思想意义绝不仅仅是普法这么简单,这对90年代的中国,甚至如今的中国社会都是具有影响意义的。
电影的角度看平淡无奇,但是留了太多法律问题给我们讨论,多到我一个都懒得说——反正我肯定跟苏力想法不一样。
一部普法影片 特别是借山杠爷这个角色 引出了村规与国法的矛盾 想要告诉我们 依法治国 每一个公民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都应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已是迫在眉睫 本片更描述了发生在中国乡土社会的 社会控制形式由硬控制逐渐转变为软控制的过程中发生的普遍现实
法治与人治、法理与情理,自古两难全。法治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法制是行事的警戒线。触犯法律的人在法制面前一视同仁,任何地域都一样,跟什么党没关系。而山杠爷的行为虽然有利于村子的发展和稳定,却侵犯了村民的自主权利,也过于蛮横独裁。影片奖剧情交织在两条线上,让人理解并非要逾越底线才是对的,对村民的各方位的刻画也非常体现那些短视狭隘的思维。
套用《乡土中国》的观点,与现代社会追求法治不同,乡土社会是追求礼治的。礼是行为规范,礼治是对规矩的服膺。而堆堆坪是典型具有时间和空间上不流动特性的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已有继替趋势。山杠爷作为堆堆坪一把手,担任了家长式统治的长老,长幼秩序在他的亲为下变得和谐。但是,随着进一步继替,礼治或者人治终将为法治所取代,村规不合国法让长老权力陷入窘境,乡土性也随之崩解。乡土社会中,教化是调解矛盾的最佳手段。随着人性从西方解放,人权在现代法律中愈受重视,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现行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法治秩序。”
牛逼国产片!山杠爷牛逼的两行清泪!宗族式的基层管理让人联想到白鹿原。朴野的四川民歌恰到好处!三个规则体系的对抗,最后居然具化成一家子的矛盾,结局很像《真相至上》。
有点假的人物形象,所谓高大且无私。违法也违得理直气壮。以命偿命,他应该死刑,如果他不是party member。村规是他定,就像土皇帝。逾期不交公粮就交原定量的1.5倍;媳妇虐待婆婆,就应该游街示众。可是定村规的权力是谁赋予的?这就是问题所在。但是讨论这些没啥意义,因为他所在的party也不是选举出来的。
7/10。山杠爷是从计划经济过度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的牺牲品,村里的青壮年想外出发展,山杠爷却拆分私人信件看地址把人找回来束缚在田地,他执行的是大炼钢铁时期的人治:偏远山村刚走上致富,家长制代表旧的权威还未倒塌,村民把面子看最重要,泼妇付电影票被群嘲的面子丢了自杀,妹妹怕抗交公粮的哥哥带去拘留会毁坏名声娶不着老婆而哭求山杠爷,代表法治的女警察面对村办公室满屋子的奖状、锦旗和主席画像(象征道德力量),且山杠爷的蛮横行为把任务办得妥妥当当的事实,反而突出了法治的无理取闹,剧本从一开始就预设了立场把法治的道德基础全然抽空:法治惩罚的是好人,庇护的是泼妇和无赖;结尾山杠爷发现告发自己的是接受法治的亲孙,阻止媳妇打孙子,表面上新的法治权威树立,但新支书说要按山杠爷的老作风,暗示旧思想仍未退出历史舞台。
改革开放使得中国急剧向现代化转型,在经济发展、物质进步的另一面,是艰难转型过程中的撕裂与阵痛,《被告山杠爷》就是这样一部电影。山杠爷的悲剧,就在于外面的世界已然旧貌换新颜,可山里的风景却是一成也不变,于是在传统与现代、乡土与城市、人治与法治之间就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紧张关系,山杠爷也就成了过时的人。
这不是乡土中国,是后文革中国。
记得当时还是看的露天电影,题材甚好,也能反映当时基层现状,不过还是沾染了左翼电影的坏习气,有些为说教而说教了。从村规到国法,从人治到法治,看来还是要有很长的路要走。
如此偏远的乡村竟然每个人都是一口及其标准的普通话,苏力老师当年竟然说这个地方有本土资源,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