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到底意难平
(刚跟某友邻讲到意难平,标题随便取的,凑和一下。)
影片开头是二战结束后的退伍军人大派对,男主角jimmy把军装从窗口扔掉,换上一件夏威夷衬衫和宽大的裤子。他油嘴滑舌地混迹在战友和女人堆中,然后他看到了francine,死皮赖脸地凑过去搭话。闹了不少笑话费了不少周折,不过他总算成功了。我以为这是一出典型的纽约城市轻喜:you thought you just wanna get laid, but you found the love of your life instead.
主角似乎换成joseph gordon-levitt和zooey deschanel也没有关系,jimmy贱兮兮的francine傻乎乎的,在乐队里一个吹萨克斯一个唱歌,谁也离不开谁。
然后事情开始偏离预期。jimmy越来越专制和霸道,他似乎利用francine对他的依赖开始控制她——甚至求婚:大半夜里他非要看francine未完成的诗作,看了之后一言不发急匆匆地让她穿上衣服两人找到牧师公证结婚。francine有点委屈这不是她想要的求婚,但jimmy再一次发挥他不顾一切的疯狂francine终于答应。
想到了什么?对,蓝色情人节。dean曾经也是个多么勇敢无畏的小伙子,在公车上对cindy死缠烂打,他们有过最甜蜜的时刻,但最后事情终于一手毁在dean的冲动和自私中。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他们相爱,但他们一开始面前就有一道鸿沟,你可以忽略它存在,却必须面对你们跨不过去的事实。
有个像jimmy或者dean的男朋友一开始似乎的确很幸福,因为他为了得到francine或cindy而不顾一切,但很快她们就发现,他会为了自己而跟你不顾一切。
两部片子最大的共同点便是其中的无力感,观众明明知道事情已成定局却还在期待有所改变,可是没辙,编剧就要你看着他们一拍两散。
francine怀孕了,要回纽约待产。原本对于任何夫妻(我猜)都应该算是好事但jimmy再次变得阴阳怪气,似乎表现出来的高兴非常勉强。因为他知道这意味着francine好一段时间不能表演。自然,没了francine的jimmy的乐团一团糟,完全没人感兴趣。
在一次表演后francine躲在jimmy的车里在他上车时从后座蒙住他的眼睛要给他惊喜,却换来jimmy粗暴的“你他妈想杀了我”,francine忍不住哭起来说自己很害怕,jimmy无赖的一面再次暴露“我比你更害怕”。如果这是一个丈夫该对妻子说的话,那我无言以对。然后他们打起来,francine早产。
孩子生下来jimmy却埋怨francine没有跟自己商量便给儿子取名为jimmy,既然这种事都可以引发jimmy的不满,观众到此时已经完全明白,不管再怎样努力,他们大势已去。jimmy离开了,甚至没有看自己的儿子一眼。
然后他们分开了。
然后几年后他们分别都获得了成功。
然后francine在台上唱了那首jimmy作曲她填词的new york new york.他在台下看着。
演出结束后jimmy去后台祝贺francine。噢上帝,他们还爱着彼此。
jimmy出了剧院后打电话给francine要她出来吃饭,一如既往地霸道和专制,francine答应了。但她走到那个出口却到底停住了脚步。
"Taking from me, there's still gonna be a summer, a winter, a spring and a fall."一个人的人生还会继续,两个人却只有毁灭,那还是分开的好。
最后的空镜头和蓝色情人节最后那个烟花镜头有异曲同工之妙,我没调查过不知道BV的主创是否有受到NYNY的启发,但总体来说很像,只是NYNY有一个歌舞的花架子。BV更多地侧重于无奈的现实感,而NYNY更多地着重了情怀。
2 ) New York, New York
纽约之于马丁·斯科塞斯的意义,应该可以和纽约之于伍迪·艾伦媲美。对一个城市深深的眷恋和归属感,是没有这种情节的人永远无法理解的一种深情。并不需要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物来表明方位,也不需要把解说性的形式生硬地加于其中。导演把“纽约”这个概念和符号,融入在影片开始后的每一刻。
他和她在战争胜利的那天相遇,他把她当成一个需要征服的目标;她把他当成一个无法打发的无赖。邂逅并不是一见钟情的开始,导演调侃着意味深长的玩笑,一出关于这个城市的喜剧就此拉开序幕。
他在楼梯上沉思,背景是旋转跳舞的男女,他的舞伴也已经出现,只是还没有接受他的邀请。出租车间不经意的聊天,他们分享了共同的兴趣——音乐。这之于他和她,是一个说不尽的话题。欢乐和悲伤都由此而来,爵士酒吧第一次轻松惬意的合作,她注意到他的才华与深情,这种感觉有点不明就里,于是她逃开了。好在他除了做事冲动,也是执着的人。从纽约到她演出的乡野,他说出他的爱,她终于无法逃避面对这个问题,迈出了自己的勇敢的一步。
婚后生活琐碎而低迷,他们一次次地因为纷繁错杂而争吵,但是总能和解,哪怕只有一束花,一个吻。她成了他过往生活中从未出现过的责任,她为了他变得柔情温婉,做着自己以前无法想像的妥协。看似不可思议的故事展开到这里,都没有特殊的场景交待他们变化的内心,于是观众就和他们一起迎接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风暴,那些争吵,那些表白,像看着两个孩子成长一样默默体谅。
如果慢慢磨和的过程顺利,那故事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可是他们都害怕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情况变得无法控制,于是她捶打他,希望他能给她答案。可是他也无力安慰,自己都无法面对遭遇的一切,他看着她痛苦,自己也没有了方向。即使是对她的爱,也无力支撑他继续现在的生活。如同他说的那样,我爱你,可是我要离开了。她抱着他哭泣,她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于是他们因为音乐在一起,又因为音乐分开。
若干年后他们都拥有自己的事业,她在大银幕上述说他和她的故事,他坐在下面默默微笑。岁月让他们成熟,也有能力去思考过往的一切。他们都明白,原来当时真的是深爱着对方。
看到这时我有点无力地要泪崩了,终于懂得,原来是爱让他们没有理由地走到一起。那种心灵的触及,连他们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感觉,在纽约的每一个清晨和黄昏,慢慢变深。他们相遇在对的时刻,遇到了生命中正确的人,这一切,其实,无所谓缘由,只因它真实存在。
3 ) 纽约纽约,一百年
马丁西科塞斯在1880年的纽约告诉我们,纯真年代里,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个结局:终生相望但并不在一起。
马丁西克塞斯在1980年的纽约告诉我们,纽约纽约里,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个结局:结婚然后离婚,却可以相惜如初。
一百年风吹云散,所有钟情的喜悦不过是瞬间。
诗人之子,孤独的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内敛、深情,扮演的男人纽兰在结婚前夕爱上未婚妻名誉不佳的表姐。一百年前的纽约,清教徒之都,上帝的清白之城。女伯爵夫人从欧洲带来了骄奢淫欲以及刘易斯惶惑已久的爱情。炽热的爱恋之后欲望的归欲望,婚姻的归婚姻。哪怕从此以后两不相见任彼此苍老在大洋的两边任是无情也动人。
我会和很多人一样,热烈的讨论那两个美好感伤的镜头。纽兰看着坐在海岸边的她,夕阳如酒,想她如果在帆船经过灯塔前回头,那么他就会去找她。但她没有。于是时光变幻到纽兰晚年,他带着儿子来到她居住楼房的窗下,坐在街角的长椅上,鸽群呼啦啦的掠过窗子,有人来关窗子了,白发苍苍,并不是她。
我看这部片子是在六年前,我的age of innocence,或者说我的清白年代。我会一直记得他们之间的美好,而美好必要用千里相隔的痛苦来映衬。甚至,所谓爱情,不过是毅然决定放弃的那一瞬间从心底涌出的东西。就像她坐在海岸看着帆船开过灯塔,虽然知道纽兰就在她身后,但坚决不会回头看他。就像纽兰在决定私奔的前夜,目光划过他或许怀孕的妻子的面庞,于是放弃了私奔。他与她,不过是在应当接受的时候接受,在应当拒绝的时候拒绝,而这爱情就在这些点滴的瞬间产生。
假如,纽兰真的与她结婚,又该怎样?
镜头会转向西克塞斯的老电影,《纽约纽约》。我爱的意大利式的忧伤,不羁、自由、永不屈服,即使我爱你。有些演员其实是诗人,如刚才提到的戴尼尔戴刘易斯,也包括这里的罗伯特德尼罗。我会想德尼罗是银幕时代的游吟诗人,唱着民谣,飘洋过海,从西西里来到曼哈顿下东区。德尼罗扮演的爵士乐手吉米在战后一次盛大狂欢中,爱上了爵士女歌手丽莎。然后,才子才女,萨克斯蓝调配百老汇女腔,就这样热烈烈的爱恋、结婚、共同巡回演出。
我同样会和很多人一样,忘不了这部音乐剧中百转千回的爵士歌曲,丽莎的扮演者明尼里原本就是著名女歌唱家。在电影中,他与她都对音乐有着自己的追求,吉米放荡不羁,丽莎固执内敛。他们可以因为珠联璧合而走到一起,也会为了诸如怀孕与否、到哪个城市定居这样的事情而吵架。并且,直到他们的爱情拯救不了彼此的孤独——那种性格里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孤独,所以他们离婚了。
爵士乐是这样一种音乐,无论怎样忧郁的爱着对方,却牢牢守住自己的音线。你有你的华彩漫天飞舞,我有我的尾声余音绕梁。吉米的萨克斯和丽莎的歌声除了调性一致,其实是各自独立的。
他们离婚后的六年中,各自仍然有着骄人的事业。直到有天,夜色深沉,纽约的夜雾格外缠绵忧郁,他来剧场看她盛大的演出。就像昨天一样,他仍然叼着烟斗,打着节拍,露出不羁的笑容和由衷的欣赏。她在台上唱那首好听的《纽约纽约》,她看到了他,他们相视一笑,就像昨天一样。
电影在持续的爵士乐中走向The end,我在音乐里想起《纯真年代》里纽兰的一句话:“他知道他失去了某些东西:青春年华。但是他现在明白,那东西不仅根本得不到,而且也未必真有。”
纽兰说的“那东西”,不过是another saying of love。
假如纽兰与她结婚,结局不过是吉米的翻版。
对有些人而言,爱情只是生命中一些点滴的瞬间,而且转瞬即逝。它的结局只有两个,或者永远隔山隔水,用时间拉成一条细到看不见的线;或者结婚然后离婚,并在多年以后带着淡定重温或多或少的那些瞬间。
2008年10月13日
马丁西克塞斯:
《纯真年代》:9.5分
《纽约纽约》:9.5分
(老马的电影几乎都看过,大部分是不错的。但这两部我最喜欢,其次是《穷街陋巷》、《出租汽车司机》等。)
4 ) New York,New York(1977)
我真的不敢相信这部电影是Martin Scorsese拍的,不过这也说明了他的伟大,能尝试各种类型。特别是女主有一段的Solo,剪得特别出色,看不出一点拼接感。而且有一种歌舞片鼎盛时期的那种感觉。
有人说这部电影和《La La Land》很像,我是不赞同的。这部电影的人物塑造完全和《La La Land》不同,Mia和Sebastian是相互尊重的,而《New York,New York》中Jimmy却是非常强势,他总想掌控别人,直到最后失去Francine而最后他还想挽回,他对Francine说:“我们可以重新来过吗”?然后在楼下等Francine一起去吃中国菜。Francine最后走到了门口,但是最后又回去了。她心里是有犹豫的,但是当一个人开始有自己的主见,她不再想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她开始有“自己的思想”了,虽然Francine还爱Jimmy。最后只留Jimmy一个人在街头,Jimmy最后笑了,De Niro那种笑你永远也抗拒不了。而Mia和却Sebastian不一样,虽然他俩也没在一起,但是最后的相视一笑说明他们是相互尊重与理解的。不过两部影片也有相同的地方,就是Jimmy和Sebastian最后都开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俱乐部,还有就是两部影片的色调也比较类似。我认为《La La Land》向Martin的这部影片借鉴了不少。
我本来觉得这部电影有点太长了,但是看到最后的结局,特别是Francine的那种犹豫,以及Jimmy的笑,我觉得一切都值了。
P.S:这部电影的资源我真的找的好辛苦😭😭😭
5 ) 纽约,纽约
《纽约,纽约》是马丁斯科塞斯1977年的作品,罗伯特德尼罗主演。这一对黄金搭档当时都还年轻,但是已经合作过《穷街陋巷》和《出租车司机》了。
《纽约,纽约》是一部音乐剧。我以前说过,我不喜欢老式的音乐剧,尤其不喜欢其中突然开始的音乐舞蹈段落。《纽约,纽约》中有这么一段明显向老式音乐剧致敬的场景,但是整部电影的风格还是和过去的音乐剧大相径庭,歌舞只是出现在舞台上,而不会在生活中随时出现。
《纽约,纽约》看名字很像是为一个城市作的传记,实际上那只是一首歌的名字。整部电影其实只是一对恋人的故事。而且这是典型的马丁斯科塞斯电影,以人物为驱动,所有的情节和冲突都是为了塑造人物。而以马丁斯科塞斯的能耐,全力塑造下,人物性格的复杂多样也是逐层呈现,清晰可信。
只是我这样没有人性的人,对于这种完全以人物为主的电影,多少缺乏一点兴趣。包括马丁斯科塞斯最好的电影《愤怒的公牛》,我也觉得那电影的手法实在高超,完全high了,让人高山仰止,但是电影本身对我还是少点吸引力。
《纽约,纽约》的男女主角都很有音乐才华,从表面看性格迥异,但是本质上却又很想象。正是这样的想象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但是也注定了他们要分开。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二战胜利日,Robert穿着赢来的夏威夷衬衣,Liza穿着军装。Robert不想在胜利日一个人过夜,所以他变着法地套问Liza的电话号码。Liza只有一个回答,No。
这两人看来差别这么大。让Robert打动Liza的是第二天他们一同坐在出租车上,Robert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样东西,第一是音乐,第二是钱,第三是我爱的女人,如果我真的很爱她,我会把她放在第一位去。
Liza一定是被Robert的爱情和音乐所打动的。但是她不知道的是,Robert或许也不知道,他说了谎,他最爱的只是还是他的音乐。更糟糕的是,在这一方面,Liza竟然和Robert完全一样。所以他们俩最后只能分手。
电影中最让我动情的一段是,胜利日那天夜里,Robert送走了Liza,走到桥边,看着桥下穿着水手服和纱裙的一对男女正在跳舞。没有背景音乐,两个人只是在一柱冷蒙蒙的光下旋转跳跃。Robert一直站在桥上看他们。
我觉得这是最代表《纽约,纽约》的一段。不过也有人说,那一段也是在向旧时代的歌舞片致敬。
《纽约,纽约》中有大量的爵士乐。无论是Robert的表演,或者是Liza的表演都非常精彩。细说的话,我不太喜欢早期的大乐团风格,但是这个是我自己的品味问题。
优点:人物塑造,男主角,女主角,历史感,摄影,布景,音乐
缺点:故事平淡
http://likeyesterday.spaces.live.com 6 ) 爱情没解决,音乐很好听
看完《纽约、纽约》,觉得讲的也不过就是一个霸道的男人和一个温顺的女人之间的情爱恩怨。男人最后脾气总算好一点了、绅士一点了;女人则在经历了自己事业的巅峰之后也逐渐成熟、稳重、有点主见了,而这时候,女人反而爱不起来那个男人了。给人一种——爱情就是不成熟、非理性状态下的一种癫狂行为的感觉。当大家都理智、克制、礼貌的时候,爱情这种东西似乎反而没了立足之地。
我认为这仍然只是个案。女人为什么最终没有出去见男人?我觉得这个不重要,今晚不见,未必明晚不见。见他是因为他温柔了,不见他是因为自己还是没有安全感。结尾的悬念仅仅是一个不太重要的噱头而已,关键是导演已经把这两个人的个性和经历详细叙述出来了,这就已经达到了讲一个故事的目的,至于结尾,完全可以让听故事的人自己去收尾的。
但结尾孩子的一句话仍听上去意味深长。父亲问孩子:“你觉得你像我多还是像你妈多?”男孩子腼腆而肯定地回答:“像你更多。因为我不想看上去像一个女孩子。Because I don’t want to look like a girl.”这一语道破了男性霸权和优越意识仍然那么强大。在这样的意识下,这男孩将来又会有怎样的爱情,大家拭目以待了。在我看来,这电影是个探讨男女社会地位的电影,爱情只不过是一个背景,这不是一个爱情电影。因为人们为什么要爱、为什么不爱,爱情给人究竟带来什么,并没有详细地勾勒和叙述、深挖。
再加上电影中大量的音乐歌舞,使这个电影也很容易被贴上娱乐片的标贴。就像《芝加哥》一样,最后就是一部成功好听的娱乐音乐片而已。
2个小时40分钟!!终于终于看完了<New York,New York>,呼....最后,也终于终于听到了等了一个晚上的那一首<New york,new york>,这种心情..真的..太难以明状了.熟悉的旋律和歌词..激动ing!说是Martin Scorsese导演,Robert De Niro主演,片子我没细致看,画面色彩很饱满,妆容和音乐都够浓重,歌舞稍嫌拖沓,不大气,最出彩的段落是两人争吵白热化,那种感情因为生活琐事而产生分歧的过程..怕ing
马丁这部平庸之作,两半小时毫无节奏感,传记式的素材他真不拿手。马丁烂片还有纽约黑帮和无间风云
也算是《愤怒的公牛》姐妹篇吧,相同故事的不同变奏,而且《爱乐之城》应该是在这里偷师改编的小清新版吧,只不过3年后“公牛”太过耀眼,遮盖了这部电影的些许光芒,不过从时代性上说,本部二战后女性地位发展,男权受到挑战的描绘也胜过了“公牛”。
其实最后看着像致敬女主他爹的那段歌舞片还真不差,但是放在全片里看人物成长和剧情就变得蛮狗血,还不如说喜欢的genre不一样最终分手呢。德尼罗真的好帅,但是音乐人这个属性,好像是演技补不全的,尤其是对面的是个真歌手。桥段都好漂亮,可惜两位主角没那么来电。
折服于罗伯特德尼罗非凡的个人魅力,他在片中的每一个小动作、无赖似的调笑都透出一种流线型的自然,仿佛他想顺手拈来的一切,都是于他的存在而纷至沓来。若让一个男人疯狂,给他一个技高一筹的妻子;欲让一个女人痛苦,给她一个冷落自己的丈夫。请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去相爱。
吉米和弗朗辛不可妥协、相互“藐视”的仕途断送了经典文本必然和解的信仰,但《纽约,纽约》可以不需要这样快乐的结局,嫉妒、争吵、斗殴,分手照样也有爱的闪光(再次反证了我对《婚姻故事》厌之入骨)。这样,影片本身对于传统好莱坞歌舞片的颠覆就传达出老马“改良主义”的野心,没有任何一个干净的解决,没有《一个明星的诞生(1954)》你死我活此消彼长的结构与制衡,而最后一组放手离开的镜头又将浪漫的神话彻底逐出,但仍然感动。
Everything about this movie is just fantastic!
老马拍片一点都不实在,拍什么都像夜总会~丽莎·明奈利的跳舞动作都让我想起SNL某集克里斯汀·韦格的模仿秀
萨克斯风手爱上夜总会小歌手,一见钟情决定合作路演但诸多不和只能大吵伤心莫名分手。多年后歌手成了大明星,乐手也有了自己的小酒馆,两人在功成名就后的派对相视一笑,眼神里有生活的苦涩--不是La La Land。哎,两个人并不来电,德尼罗的角色还异常暴躁烦破表。只能听Liza唱歌了
竟然也是一部女性电影,这要是说达米恩·沙泽勒没借鉴(不是致敬)《纽约纽约》我是真不信……《Audition》一整首和女主的成名曲调度都一样……更不要说人物走向、结局……影片开头开头都有像《我是古巴》的地方。如果说《爱乐之城》致敬了很多音乐电影,那之于马丁和《纽约纽约》来说,那沙泽勒基本可以算搞了一把搬运吧。然后,演混蛋,大概没人能比得过德尼罗了,我是真的佩服他怎么演出这股劲的……最后,丽莎·明奈利真是把石头姐碾压的渣都不剩,《爱乐之城》的爱情则更具现代性。
毫无疑问是马丁最被低估的杰作。这部电影的所有元素都堪称完美,布景的搭设、爵士乐的演绎都极为考究。前半段,德尼罗用演技征服了丽莎·明奈利,但后半段丽莎用完美的歌技回应了德哥:你表演确实无可挑剔,但你却不会唱歌跳舞。
看到三分之二了,才发觉女主角是Liza Minnelli,天生一副好嗓子啊!表演非常的舞台剧化,张力十足,只是不喜欢后面很长一段的Liza的电影部分,也不算是不喜欢,只是觉得很多余,像在凑时间一样。悲喜交加的一部好电影啊...一定要去找原声带来听!!!!!
我要给爱乐之城改成三星了,果然在马丁斯科塞斯面前,只是雕虫小技。陷入德尼罗的演技不可自拔,简直快被他气死了。有一些很牛逼的镜头,比如最后一个镜子。没想到电影如此现实,细腻,沉痛。如何定义吉米呢,道德审判的话,他是渣男,但是又很真实。结尾妙极了
要是先看了这部 拉拉链大概只能给两星了 老马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德尼罗竟然还拍过这个类型的!Liza Minnelli太可爱了嗓音也非常牛逼就是对嘴型略面瘫 德尼罗也是帅得发癫 从未想过New York New York这首歌也可以是伤感的 新家第一部电影 是个好开头
马丁和伍迪对纽约的情感溢于言表,《纽约,纽约》定性为歌舞片,更多的原因是搭建的老式场景(致敬?),没有歌唱的剧情对白,确实有别于我们对《雨中曲》《红磨坊》等等新老歌舞电影的印象。马丁的缺失又唯美爱情观,在《纽约,纽约》和《纯真年代》甚有代表性,相爱和能否相依是两回事,《纽约,纽约》中,当丽莎在舞台剧中修改了自己和吉米的前尘往事,修改了《纽约,纽约》的歌词,就说明了即便牵挂,再续前缘也不是正确的选择。个人很疑惑,吉米的不羁的无赖形象,怎么会有女爱得人死心塌地?
斯科塞斯宛如多南附体一般,创造了一部只关于韵律与节奏的实验影片,人物与故事都被卷入即兴爵士般无尽的狂躁演出中,不论是长达20分钟的开场派对,还是属于丽莎·明奈利的惊天长镜头,都是只是属于节拍与大小调的魔力绵延。
被感动了。斯科塞斯的舞台毫无疑问是在皇后区的靡靡之音中,老马丁的调度在镜头间、舞厅里来回摇摆的就像称赞大苹果的脉脉率真耳语。当然相对地片子不能称之为整体,不动声色地叙事时痞气飞扬,自然凭借德尼罗显露出街头趣味,唱跳歌舞则特别精彩坦率,尤其从明奈利录制唱片推轨长镜的爆强单曲SOLO,到成名那段戏中戏,简直是鲍勃·福斯显灵,恰似这部遗憾爱情故事是对大乐队时代的一次浪漫、怀念、又心碎的颂扬,结尾像是明奈利唱的遗憾,他们没有成为彼此的一部分,也更像辛纳屈唱的预言,他们都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部分,正如这部电影和《New York,New York》成为纽约的一部分。
这片给世界贡献了一个伟大的标题
等你沉迷于罗伯特德尼罗的表演之后,你会发现所有其他演员都不值一提
纽约,纽约,道尽马丁对这座永恒之城的无限爱意。歌舞并非述说类型,富丽怀旧的布景用色为从事音乐的主人公生成丝滑反类型舞台,璀璨表演和现实人生互为阐释的绝妙调度以元电影模糊幻梦与真实,演绎与往事虚实边界的手法将好莱坞与百老汇式的浪漫神话逆反到底,借Liza Minnelli的歌喉向星光灿烂的旧日传统致意。童话叙事里,完美结局专属明星,离别的恋人必须匹配倒流原点或重新开始的环形路线,但我们不是电影中的人物,故事至此分为歧路,两处对称镜像从热恋企盼到沉默重逢恍如隔世。我不会称它为女性电影,导演用垂怜姿态让渡女性造梦的权利,但弧光在降格俯就与女神仰视的骤然转变间锐利失真。De Niro塑造极端男性形象,暴力边缘的躁动无时无刻不触犯周身方寸,伤害尺幅对亲密关系中的爱人尤甚,于是她转身离去,世界照常运转。